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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解零排放处理的内容

  我国水资源较为贫乏,人均水资源量仅为1,785m³,约为世界人均水平的1/4,逼近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确定的1,750m3用水紧张线1。同时,我国水资源分布不均衡,与人口、土地和经济发展不匹配。因此,国家对于水资源保护日益重视,并不断出台法规、政策严格限制污水排放,伴随政策要求的趋严以及处理工艺的升级,我国废水处理行业的发展可分为污水达标处理、污水回用处理及高盐废水处理三个发展阶段。湖北污水处理公司讲解零排放处理的内容。


  我国废水处理行业现已进入了高盐废水处理发展阶段。在这一阶段,国家废水零排放政策趋严,废水的零排放处理已成为废水处理行业的重要发展方向。


  零排放指“不向地面水域排放任何形式的水(包括排出或渗出),所有电厂排放的水都是以固化在灰渣中或者湿气的形式”。根据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工业用水节水术语》(GB/T21534-2008),零排放被定义为企业或主体单元的生产用水系统达到无工业废水外排。具体而言,零排放指将水中的物质以结晶盐、污泥、氮气、二氧化碳等固态、气体等形式进行外运和排放,不向自然水体中排放各种形式水的过程。


  我国废水零排放政策首先推广于现代煤化工行业。一方面,因煤化工行业为耗水量巨大的产业,节水意义重大。另一方面,由于我国煤炭资源与水资源分布的错配,富煤地区往往水资源匮乏,煤化工企业周边缺少纳污水体。早前的处理方法主要是通过蒸发塘自然蒸发,随后进行蒸发结晶,产生杂盐。然而,蒸发塘中重金属和有机污染物渗透对地表水有潜在的污染,且在蒸发结晶过程中易挥发性有毒有机物直接排入空气,会对大气产生一定污染。同时,杂盐属于危废,难以实现就地处置。


  提出新建示范项目水污染物控制应符合的条件包括:工艺废水全部回收利用、循环水系统污水不向厂区外排放;示范项目选址的环保要求包括:项目所在区域无纳污水体时,应论证零排放措施的技术经济可行性,或采用其他合法可行的排污去向。该政策标志着废水零排放要求在现代煤化工领域落地推广。在现代煤化工废水零排放工程示范效应逐步显现后,废水零排放的要求从煤化工行业向更多行业延伸,并逐步从缺少纳污水体的地区向具有纳污水体的地区发展。